2003年4月17日,十月怀胎的妻子即将分娩,天水市秦城区天水镇村民杨先生喜悦之情溢于言表。然而,短暂的一天时间过后,他经历了人间最悲惨的一幕:他的孩子尚未出生就死在了娘胎里,紧接着,与之恩爱的妻子也随之离他而去。如此戏剧性的变化让这名七尺男儿肝肠寸断。2004年5月14日,天水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经过鉴定,认为杨先生妻子的死与给其接生的大夫
脱不了干系。
母婴双亡谁之过?
死者家属一纸诉状将接生大夫告上法庭
1、喜悦:妻子即将分娩
2003年4月17日,天水镇青年村村民杨先生的妻子即将分娩,眼瞅着自己的骨肉就要呱呱落地,杨先生不免又紧张又兴奋。鉴于情况紧急,杨先生担心去镇医院时间来不及,他便就近请来本村乡村医生来接生。俗话说:“瓜熟蒂落”,杨先生想着妻子平时身体素质很好,足月生孩子应该是很正常的事,因此当时不是太担心。然而,对于乡村大夫来说,接生时应有的一系列医疗设备根本不存在。没办法,该大夫只好徒手给产妇做检查。与此同时,为了助产,大夫给产妇注射了针剂药物“宫缩素”。尽管实施了助产措施,但产妇不但未能顺利生下孩子,相反还出现了一些不良反应。焦急万分的杨先生见此,犹如热锅上的蚂蚁坐立不安。情急之下,他便于18日凌晨2时许,将已经昏迷的妻子送到礼县第二人民医院。
2、悲痛:母婴瞬间双亡
该院接诊后,以“先兆子宫破裂、相对头盆不称、脓毒性休克”急诊入院。当时,杨妻已不省人事,医院便给杨先生下了病危通知书。在征得杨先生同意后,当天上午8时45分,医院给产妇做了剖腹产手术。令杨先生伤心的是,孩子从娘胎是取出时,已经死亡。悲痛之余,他仍惦记着妻子的安危,他流着泪恳求大夫无论如何要救他的妻子。然而,事情的瞬息万变让他仿佛从天上掉进地狱。9时30分,他的妻子因多脏器功能衰竭而撒手人寰。杨先生几乎无法面对眼前发生的一切,哭得死去活来。悲痛之余,他将此事向秦城区卫生局做了反映。卫生局对此非常重视,专门派人对此事进行详细的调查后,申请天水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对母婴死亡作出事故鉴定。
3、鉴定:大夫违规操作
2004年5月14日,天水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通过专家鉴定认为:该病人从接诊开始,本村医生未戴无菌手套,徒手反复做阴道检查,违反操作常规;使用过期药物“宫缩素”,违反《药品管理法》;根据医患双方的陈述,过量使用“宫缩素”事实存在,违反了产科缩宫常规;病人死于感染中毒性休克,与乡村医生徒手反复做阴道检查有因果关系。乡村医生承担次要责任。结论:本病例属于一级甲等医疗事故,医方承担次要责任。
4、无奈:上法庭讨说法
拿到这份事故鉴定结果,杨先生感觉不可思议。他认为产妇的死亡,完全是乡村医生违法违规医疗行为造成的,鉴定认为乡村医生承担次要责任,无事实和法律依据,也与鉴定分析相矛盾。11月7日,杨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,日前,他一纸诉状将给其妻接生的本村医生已经告到秦城区人民法院,要求其承担这次事故的全部责任,同时承担丧葬费、死亡赔偿金等57761元。目前,秦城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,择期公审。
本报记者王兰芳